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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9]以壇為家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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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oT小何 发表于 2013-10-15 22:48 咦!!原來用"引用"要扣積分啊~當初沒認真看版規(毆 這解說很實用呢!感謝鴨鴨大大(可以這樣稱呼嗎?
AoT小何 发表于 2013-10-16 19:20 好吧!看來我會錯意了@@(其實當下我也在想,怎麼這麼坑,用個引用要扣積分...... 大不大小不小XD
@littleliang 看不到图!没学到!
sjxunn 发表于 2013-10-17 23:02 哦哦哦学起来了!以前别的论坛都不懂有这种功能,尤其@的这个。谢谢小鸭的教学,一步步的很容易学~
@乂金魚乂 我之前研究了很久還是不會用,所以就放棄了,感謝鴨子的教學啊!
Elm573 发表于 2013-10-24 10:12 我想我已经犯规累累而不自知…
@燏丹 我覺得一些版規有模糊地帶呢~ 而有些版規阿,有時候我也沒有很清楚知道,也許會不小心犯到XDD
水洁儿 发表于 2013-11-11 00:56 小鸭子这样使用@的方法是不是都没有失败过? 嗯嗯 这样的话下次我就这样来使用@看看^^
Elm573 发表于 2013-11-11 06:53 +1,我也是,常常艾特不到人~ 就算回头编辑也没用哦! 这时候就看缘份了 (装潇洒…)
@marimoto 我也是同一個回復有@不到人的經驗,原來這要看緣份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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